接香港FEDEX通知,即日起,禁止寄运所有电动代步设备(电动单车,电动单轮车等等),不论设备是否附带电池,均明确禁止寄运。并再予声明,我司所有国际件渠道均一律禁止寄运电池功率超过100瓦时的电池类货物。对于瞒报纯电池或超标准功率的电池[即单个电池功率大于100瓦时(WH)] ,如在我司收寄环节查获(货物寄件运费不予退还),加收RMB5000/票,如在海关、服务商或当地查获,加收RMB10000/票,并保留对发货人追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