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TNT通知,即日起,黎巴嫩海关规定所有进口包裹随货清关发票必须是正本商业发票,正本商业发票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发货人签字以及盖章、详细正确的货物描述、件数、重量、商品编码、实际价值(不接受折扣后的价值);
以上事宜,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件前请确保货物的清关资料正确和齐全,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给予审查随货资料,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货件将有可能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或销毁且会产生罚款,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件人和发货人,产生一切清关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