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香港DHL通知,以下国家寄运B2B/B2C货件随货需提供POP购买证明(即Proof Of Purchase )。涉及国家如下:
1.所有进口希腊/立陶宛/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的B2B/B2C货件需提供POP证明;
2.所有进口葡萄牙/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芬兰的B2C货件需提供POP证明;
3.所有进口保加利亚/爱沙尼亚的来自中国和中国香港的B2B/B2C货件需提供POP证明;
为避免货件不必要的延误,请贵司寄运货物前提前和寄件人确认是否提供以上完整的正确的随货清关资料,我司出口前不再复核,若货物在当地海关因资料不齐全产生清关延误、罚金、弃件或者退回的情况,全部责任和费用将由寄件方承担,多谢配合。
联递国际
20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