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香港D记渠道和联邦渠道的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由于海关监管变化,从即日起发往印度尼西亚的货件,都需要提供进口商税号NPWP,仍发现有个别货代公司未有按要求提供入口税号作清关。
如没有按要求提供进口商税号NPWP,将会造成清关延误或产生退件。
1、若客户提供了税号(NPWP),请在制单时添加打印在LB(收件人后面)和发票上;
a、DHL件:请在制单时添加打印在LB(收件人后面)和发票上(VAT处);
b、联邦件:请在制单时添加打印在LB VAT处和发票上(可手写在发票空白处);
2、若客户无法提供税号(NPWP)的,一律不可出货!